私人关系
中国投资者并不是一开始便收集关于潜在目标公司的所有信息因素并进而将最“完美契合者”与自己的业务相互匹配,而是最初主要将精力放在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经理层建立私人关系,而所必需的信息在收购程序中才开始收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诚意甚至不专业,而仅仅是与中国合作伙伴进行谈判的特色之处。德国出售方往往对此进行了错误的理解,对其他中方谈判对象这种貌似目标不明确的行为开始(逐渐)失去耐心并最终往往导致谈判的终止。
结论
对于双方来讲均存在着仅仅出于非客观的理由而将具有重大意义的成功收购机会浪费掉的风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确信需要做到两点:一方面是对对方看似陌生的行为方式持有一定的包容和耐心;另一方面需要熟悉两种文化圈的谈判引领者,能够及时觉察到双方的负面情绪并且在因此而导致谈判失败之前将其予以消除。这两点金玉良言定会能够明显促进未来中德并购交易潜力的大力挖掘。
人物介绍
Mark-Alexander Huth(胡特)博士胡特博士律师2007年加入SNB并于2012年 成为合伙人。他主要的负责领域是中国业务以及商法公司法。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SNB一直属于中德法律事务中屈指可数的德国经济法律师事务所,并在1995年在上海设立了分所。为中国投资者参与的M&A跨境公司并购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是律所重要的核心业务之一。www.snb-law.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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