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悄悄萌芽

作者:Christian Gahrmann 博士, Li Yiqiong

中国传统慈善文化历经数千年发展,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纵观中国近几十年的慈善事业,可以说还是刚刚起步。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三十余年间,因为当时经济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不存在允许设立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政治环境,直到1978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和思想解放运动的推进,涌现出一批政府慈善基金会和国家组织的非政府慈善组织,主要用于抗震救灾以及扶贫等福利性活动。但是因为行政色彩浓,捐赠变得更像是一种行政任务。

2004年国家出台《基金会管理条例》,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尤其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官办慈善机构例如红字会问题频出,而民间组织的参与却遇到了诸多的障碍,人们开始越来越发出呼吁,民间组织以及民间基金会在中国的发展应该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中国非官办基金会历史相较于中国公益事业更加短。中国第一个以募集资金的形式,为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1982年成立,一年之后, “宋庆龄基金会”成立。在此之后非营利性基金组织在中国一直发展缓慢,直到2004年相关法律出台,才为此领域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从2004到2014年间,中国基金会的数量从892家上升到39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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