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力巨大的沈阳中德装备园
2019年2月19日,慕尼黑 周二晚上,沈阳汽车供应商大会首次在慕尼黑的巴伐利亚经济中心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德科技教园与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园德国离岸中心共同举办。中德(沈阳)高端装备产业园位于沈阳,是中国东北的经济和政治中心,为德国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提供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以及极具吸引力的条件。
来自汽车和供应商行业的50多位公司代表在此次特别活动中就中德装备园的商机进行深入交流。德国方面,在中德装备园中毗邻的两家公司宝马和劳士领汽车零部件的发言人分享了他们成功入驻沈阳的经验,特别强调了该市的支持,畅通的高素质人才引进渠道,以及优越的物流位置和基础设施。宝马在沈阳的生产基地是其全球范围内最大基地之一,本地供应商网络的重要性得以凸显。目前,宝马对沈阳基地的进一步投资超过30亿欧元,并计划逐步将产能从每年49万辆增加到每年65万辆。此外,默勒公司进行自我介绍,并呼吁与中方加深合作。巴州经济联合会对外事务部负责人约祺姆•费德曼先生以及中德科教园董事长周松波教授在演讲中倡导中德企业相互加深信任。周教授指出,沈阳市及其市长非常乐意帮助德国企业尽可能方便地落户沈阳。
中国方面,中国驻慕尼黑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裴领事作了一些介绍性发言,并强调中国仍不断致力于为外国公司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商业环境。随后,沈阳市市长亲自阐述了沈阳市的发展目标:首要任务是巩固汽车行业的领先地位并保持发展,于2023年实现生产150万辆汽车。同时,也应该放宽对公司股份的规定及对合资企业的限制。此外,应进一步简化公共审批程序。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沈阳中德装备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郭先生介绍了中德装备园的优良条件。该园区目前已有47家汽车供应商落户,并设立了各类机构以确保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引入高素质人次,加快并简化德国公司的审批程序。例如,园区内已设立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援助体系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保护知识产权。除了众多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外,还有以德国职业学校为范例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共同为中德装备园培养合格人才。
会后,中德装备园分别与蒂森克虏伯及苏尔赫装备技术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在之后的合作关系网中,他们将能够相互交流想法并建立有价值的联系,深化其在德国和沈阳的业务关系。
中德科教园
中德科教园(SGHTP)是首个位于德国的中德经济科技园,为企业家,商业协会,政治和科研机构提供双边合作的创新平台。 在日新月异的关系网中,两国的专家和决策者将汇集专业知识,探讨合作交流,推动创新发展。中德科教园为合作伙伴合理分配利益、协调活动,打造双赢新模式。智能工厂,数码科技,电动汽车和生命科学是其重点领域。
中德科教园通过海德堡的两个连接点提供两个双边合作平台:
涵盖中国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德国离岸中心”以及为德国企业和学术机构提供的“中国门户中心”。两个平台皆位于拥有超过12,000平方米面积办公区的18层大楼的海德堡科技大厦。2020年起将开启位于海德堡创新园的二期建设,为企业打造一座集现代化办公区、实验室和产房车间于一体的、超过6万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创新园区,为中德两国的国家战略“德国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搭建桥梁。
Aktien-Update: Grammer AG
Die Grammer AG (akt. Kurs 34,00 EUR, WKN 589540) hat in einem ereignisreichen Geschäftsjahr ein Umsatzwachstum von 4,2 % auf 1,86 Mrd. EUR verzeichnet. Ein Treiber dieser Entwicklung war das Nutzfahrzeuggeschäft, das um 11% auf 600 Mio. EUR wuchs und einen Großteil dazu beitrug, das operative EBIT um 13% auf 53,5 Mio. EUR zu steigern. Weniger gut lief das PKW-Zulieferergeschäft, das insbesondere unter der Nachfrageschwäche im Inland und Europa litt.
Atomico, Cherry Ventures und Baidu Ventures beteiligen sich an Automation Hero
Automation Hero ist eine intelligente Plattform für die Prozessoptimierung in großen Unternehmen. Hinter dem Start-up mit Sitz in San Francisco steht Datameer-Gründer Stefan Groschupf. Sein neues Geschäftsmodell basiert auf künstlicher Intelligenz (KI) und soll Mitarbeitern alltägliche und repetitive Aufgaben abnehmen. In der aktuellen Finanzierungsrunde sammelt die Firma 14,5 Mio. USD ein. Atomico ist Lead-Investor. Außerdem beteiligen sich die bestehenden Geldgeber Cherry Ventures aus Berlin sowie die chinesische Baidu Ventures erneut.
Abu Dhabis Staatsfonds investiert in Wefox Group
Die Wefox Group bietet einen digitalen Marktplatz für Versicherungen an. Das Berliner Insurtech verbindet über das Portal Versicherungskonzerne, Makler und Kunden. Zudem ist mit One ein eigener digitaler Versicherer für Hausrat und Haftpflicht im Portfolio der Unternehmensgruppe. Dritter Baustein des Geschäftsmodells ist eine Vertriebsplattform. In der Series B erhält Wefox eine Finanzierung in Höhe von 125 Mio. USD. Die Mubadala Investment Company, Staatsfonds von Abu Dhabi, führt die Runde an – das Kapital stammt aus dem neu aufgelegten European Ventures Fund. Zudem steigt mit Creditease ein chinesisches Fintech bei den Berlinern ein. Außerdem investiert die US-Bank Goldman Sachs. Weitere Mittel steuern bestehende Geldgeber bei: Horizon Ventures, Idinvest Partners, Seedcamp, Speedinvest und Target Global sind erneut an Bord.
如何规划赴华派遣
在中国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的条件极为严苛。下文将详述各类派遣规则及需要注意的中国特殊的相应法律法规。
对于许多公司,尤其对其员工来说,赴华出差中涉及到工作许可,社保以及税务方面的手续繁琐冗杂。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notificationletterofforeigner‘sworkpermit)、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workpermitandresidencepermit) 的条件极为严苛,稍有疏忽将导致严重的负面后果。
三大赴华工作许可类型
赴华工作许可签证大致分为三类:
商务签证
工作签证
劳务签证
商务签证
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
持有商务签证
无需工作许可证
常住地为德国
工作签证
停留期超过3个月
停留期不超过48个月(可延期至5年)
持有德国雇主的派遣函
劳务签证
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
有德国雇主的派遣函
但工资由中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支付
办理商务签证所需的注意事宜不多。入境者须持有效签证,通常还需持有商务签证,无需工作许可证。若持商务签出差超过三个月的最长停留期限将面临高额罚款,最晚将于机场出境前,通过护照进行检查。
工作居留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通常有两种申请流程可申请 外籍人员的工作和居留许可 - 技术工人临时张贴到外国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1:德国办理,适用于在德国的德籍入境申请者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申请工作签证(“Z ”字签证)
持“Z”字签证入境中国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办理流程2:中国办理,适用于已在中国的德籍入境申请者
持有商务签证(“M”字签证)入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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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 langer Marsch an die Weltspitze
Chinas wirtschaftlicher Aufstieg erscheint unaufhaltsam. Das weckt im Westen viele Ängste. Doch die Strategien im Umgang mit China sind sehr verschieden. Wie kann man am besten mit dem Reich der Mitte umgehen, und welche Strategie verfolgt Peking?
中国人欲资助Tom Tailor
又一家德国中小企业将被中国投资者纳入囊中:复星国际今日宣布,打算收购德国SDAX上市时装连锁品牌Tom Tailor。最近,Tom Tailor的财务困境成为了头条新闻。
该时装公司周二表示,复星计划首先以增资10 %的形式以每股2.26欧元的价格收购Tom Tailor的股份。
因此,该公司的股本将从约3850万欧元增至约4230万欧元。此次增资预计将于2月22日完成。发行价为每股2.26欧元。
欧洲新的数据保护法已实施了六个月:并购交易中违规的代价可能会很高昂
新欧洲数据保护法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之前就引起了全球企业的轰动。根据GDPR,当局现在必须对数据泄露处以罚款。处罚额度可达该企业过去一年全球营业额的4%。因此,当交易涉及数据保护时,都必须特别注意这个新规定。
交易与GDPR之间的交接点
数据保护与交易的相关性在哪里?在收购过程当中,标的公司的员工数据以及销售和客户数据是收购方在进行尽职调查时的关注重点。即使这些仅能在电子数据室中使用的数据无法被下载,把相应数据提供给潜在收购方(或在资产交易的情况下进行转让)还是构成了把个人资料转移给潜在收购方的行为。在尽职调查中,把相应数据提供给潜在收购方的行为必须符合数据保护法。同时,澄清标的企业是否遵守新的数据保护法以及是否与当局、自然人或竞争对手存在争议,也是尽职调查的一部分。
员工数据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常常会通过尽职调查的方式去了解标的公司的员工情况,而这几乎都会涉及到个人数据:例如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绩效表现、外观、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这就造成了雇主权益(出售公司)与雇员权益(保护雇员数据)之间的冲突。
虽然,对这一紧张局势进行评估的法律依据现已发生了些变化,但是与旧法律所规定的一样,数据转移必须合法。此外,数据转移不能违背当事人的利益或基本权利与基本自由。虽然该原则此前就已在实际操作中应用,但现已被明确地写入了GDPR中。也就是说,在新的法律制度中,转移员工数据时必须在标的公司的利益与员工数据保密的问题上进行衡量。
交易的形式不同,衡量的方式根据交易的形式不同也有差异。因为对于买卖双方而言,股权交易(即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与资产交易(销售与转让企业资产)的利益是不同的。在股权交易中,员工被作为股权的一部分被“出售”,因此员工的个人数据大多不会被差别对待。因此,在股权交易中,员工通常十分注重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卖方只被允许向买方提供匿名或化名的数据。在个别情况下,卖方也被允许进行随机采样。这对欧洲员工而言理所当然的数据保护水平却一直很难被中国投资者所理解。
由于在资产交易中只有个别员工被转让给买方,因此买、卖双方对于转移员工个人数据的需求远远超出进行股权交易的情况,这就合理化了转移详细信息这一步骤。
客户数据
除员工数据外,收购方通常也对标的公司的销售以及客户数据抱有浓厚的兴趣。对于一般的交易而言,公司的客户群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资产。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向潜在买家披露客户数据的方式与披露员工数据的情况类似,只要在披露数据的过程中涉及到了客户的个人数据,那就必须在维护信息转移的权益与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之间进行衡量与折衷。这一点在B2C业务中自然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在平衡权益时可以假设,随着交易的推进,买方对客户数据的兴趣会较尽职调查阶段时更加浓厚。因此,在竞拍过程的最后阶段,卖方可披露比发送信息备忘录时更多的数据。
标的公司的数据保护合规性此外,GDPR的新规定还重新定义了数据保护领域的规范总则,这直接影响了尽职调查的执行。为了最好地识别并降低收购方的风险,必须审查标的公司的合规结构是否符合新的数据保护法规。这对那些主要从事处理个人数据的公司而言尤为重要:例如能源供应企业、电话服务供应商,互联网集团,银行和保险公司。
标的公司如果达到了以下指标,通常都符合GDPR的合规结构:
任命一名官方的数据保护官,
对工作人员进行数据保护相关的培训,
有相关数据操作的最新目录,
对违反数据保护条例所造成的损害进行投保,
由符合GDPR规定的服务供应商处理订单数据,
出示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出示当前的隐私政策。
作为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必须严格审查上述要点,并识别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果发现风险,应写到股权收购协议中。对顾问而言,因为上述许多问题在中国根本不存在或不以这种形式所存在,顾问则必须向中国投资者进行详尽的解释。
能否由竞争对手检举GDPR违规行为
自GDPR生效以来,尚不清楚数据保护违规行为是否应该仅由主管的监管机构进行检举还是也可由竞争对手直接进行检举。对此,过去几个月出现了相互矛盾的法院判决。虽然欧盟司法专员在2018年10月作出的陈述以及2018年底发布的一些法院裁决表明,原则上不建议由竞争对手来检举,但如果他们不完全合规,公司仍有成为检举对象的风险。在尽职调查中,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更严厉的的惩罚迫使行事更谨慎
总体而言,新数据保护法规虽然改变了交易过程中合法处理个人相关数据的法律依据,但是,关于尽职调查所需的个人数据转移,仍然是根据个案进行的权益衡量和折衷。与所有其他市场参与者一样,标的公司本身也面临着更严峻的状况:遵守GDPR的规定将变得更加复杂。
然而,新规定的爆炸点却在其他地方:如开头所述,数据保护机构可能施加的惩罚要高很多。竞争对手是否可以有目的地攻击数据保护不力的对手,也没有得到最终澄清。因此,随着经济总风险的急剧提升,意味着在进行权益折衷(对于数据转移的必要性)和尽职调查(对于目标公司的合规性)时需要设定更高的标准。只要与金钱相关的事情,中国投资者通常都会竖起耳朵聆听:违规可能很昂贵!
为最大婴幼儿食品市场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全球领先的人乳低聚糖(HMOs)研发及制造商Jennewein Biotechnologie,以及中国龙头乳品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宣布签署关于合作研发婴幼儿微生物菌群和人乳低聚糖(HMO)的谅解备忘录,旨在为中国市场量身定制一种创新型的婴儿食品配方及其它乳制产品。
国际龙头企业对外的优惠政策
巴菲特潜在接班人之一的投资者李路,管理着价值约为90亿美元的喜玛拉雅资本基金, 这也是巴菲特副手查理·芒格 (Charlie Munger) 的核心投资之一。不过, 与伯克希尔·哈撒韦不同的是, 李路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美国, 尤其是中国进行。目前他是国际铁路设备龙头企业 CRRC的股东之一,持有约6% 的 H股, 约占所有流通股份的 1%。
联邦政府计划进一步修改对外经济条例
去年8月份联邦经济部长Peter Altmaier提出了提高对外经济条例门槛的要求,并于19.12.2018.的内阁会议上正式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对外经济条例。
莱菲尔德与50Hertz案的启示——外国投资审查日趋重要
早在2017年夏天,联邦政府就对“对外经济条例”(Außenwirtschaftsverordnung)进行了修订。通过扩大条例适用范围和延长审查期限,联邦政府加强了其对外国企业收购德国公司交易的控制。自条例修订以来,外国投资审查程序的数量显著增加。最近发生的两个历史性案例表明,联邦政府保护德国安全利益的意愿更强烈,同时,外国投资管控在并购实践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
德国法对外国投资管控区分跨行业投资审查与特定行业投资审查两种模式。跨行业投资审查适用于任何行业,但仅针对非欧盟成员国公司作为收购方或投资者有意通过交易结构安排规避审查的情况。相反,只要被收购公司开发或生产“对外经济条例”所规定的军事产品或具有信息安全功能的产品,无论收购方是否为欧盟成员国投资者,特定行业投资审查均适用。
跨行业投资审查
对非欧盟投资者收购德国公司资产或超过25%股权的交易,联邦经济事务与能源部(“经济部”)有权对该交易是否威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进行审查。对外经济条例列举了需重点审查的多个行业,其中包括:
能源、水资源、食品、信息技术与电信、卫生、金融、保险和运输行业的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
为上述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生产设计软件的软件供应商;
从事电信监管行业的公司;
应用其服务的基础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的云计算服务供应商;
远程信息处理基础设施(例如医疗保健体系的数字通信网络)领域的关键企业。
但是,经济部必须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一项收购是否会危及公共秩序或安全。例如,烟台台海集团在今年年初成功收购可为核工业制造精密管材的杜伊斯堡管道生产公司(Duisburg Tubes Production AG)。该收购并未遇到任何政府阻碍。但在莱菲尔德收购项目中经济部否决了台海集团的无异议证明申请——莱菲尔德公司生产的锻压机可用于加工包括钛钢在内的高强度材料,这些材料不仅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工业,还可能应用于军事核工业。
申报义务与审查期限
若被收购公司属于对外经济条例列举的领域,外国投资者必须根据该条例第55条第4款将项目签约以书面形式通报经济部。经济部将有权对过去五年内订立的相关协议进行审查,这显著增加了未能及时对交易进行通报的风险。
若正式启动调查程序,经济部需在收到完整材料四个月内决定是否否决一项交易。如果经济部决定与参与收购方就如何在交易中确保公共秩序和安全进行谈判,则四个月期限将中止。这实际上导致审查程序显著延长。在实践中,投资者会在与经济部的沟通中打消其担忧或附加条件或变换交易形式以使收购通过审查。
通常,尽职调查并不能确保被收购公司不会受到跨行业审查。这时,投资者可以向经济部申请无异议证明。经济部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发放无异议证明,为有关公司提供法律确定性。
特殊行业投资审查
对外经济法对于国防和信息安全领域的公司设置了更严格的特定行业审查规则。在对外经济条例修订后,该规则也适用于侦察与防御支持领域的关键防御技术制造商。只要德国国家安全可能受到影响,原则上交易方负有申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部可不经联邦政府同意直接否决交易或发布禁令。此外,这类交易在获得批准之前不能生效。
政治考量
德国政府对莱菲尔德与50赫兹交易的行动动机是中国投资者对德国尖端技术的持续兴趣。由于中国投资者在德国进行“疯狂收购”,持续存在公众讨论认为德国的关键行业可能被买断并导致核心技术转移。此外,政治家们也格外担心中国投资者通过国有企业或政府支持的直接投资追求国家战略利益(例如“中国制造2025”战略)。
不过,德国法并未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一般投资管控,仅要求对某项交易的禁止须符合特定条件,即该交易将对德国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影响。
实践展望
正如莱菲尔德案与50赫兹案中所显示的,联邦政府随时准备对敏感领域的外国投资进行干预。即使是少数股权投资也可能引起政府的疑虑。目前,在德国国内也有公开讨论考虑进一步收紧对外经济法——例如降低收购25%股权的门槛,对安全相关领域的少数股权收购一并进行审查。
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投资审查领域的最新发展意味着交易风险增加。因此,对交易的仔细筹备与时间计划就变得尤为重要。各方必须在交易早期就对投资管控问题进行考虑并与联邦政府进行沟通,以增加项目成功的机会。在竞标程序中,主动对该问题进行考虑也可避免中国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毕竟在竞标中卖家都希望尽量避免复杂的投资管控程序与可能的交易限制。
此外,投资者应遵守申报义务并尽早申请无异议证明。因为如果经济部在签约后五年内获知交易存在,仍可以在审查结果为否决时要求撤销交易——这将对有关公司造成致命后果。为避免出现这一问题,可以将申报交易后经济部决定是否开启审查的三个月期限届满作为交割条件列入收购协议。
最后,投资者应考虑如何合理分担审查未通过或附条件通过的经济风险,例如约定分手费。投资者还可以考虑对交易附加条件并与联邦政府进行谈判。
总结
纵观全球,针对外国投资管控的国际环境不断变化,最近在德国发生的莱菲尔德与50赫兹案与国际趋势相一致。目前,欧盟已经起草了“外国投资审查条例”,该草案预计将于年底前获得通过。而除德国外,法国、英国和瑞士等国家同样正计划收紧外国投资管控程序。
尽管如此,德国对外商投资的大环境依然友好,对中国投资者仍具有较高吸引力。只要充分考虑外国投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形式要求、对收购项目精心筹划,中国企业仍然可以顺利完成对德国公司的收购。